王将 作者:红花 <转自晋江原创网>
文案穿越时空的故事也看过不少了,但是我常想,现代人可不可以不要专门回古代去谈恋爱呢?或者说可不可以在谈恋爱之余干点别的呢?
在一个社会结构、文明程度、生活状态、价值观念完全不同的世界里爱上一个“老祖宗”,而且留下来过日子,放弃前面几十年的自己的一切,我怎么想都觉得是一件很难的事。
《寻秦记》里的项少龙好象还到处晃了晃,至少还练了点武功,可是那个为了挽回女友才回古代,结果却在那边安家落户还娶了两个老婆的家伙我不喜欢(电视版,原书的项少龙也难喜欢)。
因为一直很想写这个故事,今天又特别想所以忍不住挖了这个坑,但不好意思的是,我猜我会写得很慢很慢,因为我觉得那些阴谋诡计曲折离奇的情节是很不好构思的。
还好,我的坑很少人来,所以应该不会有人催文,所以就容我这只乌龟慢慢爬吧。
不过还是对有可能不小心掉进来的某个你说一声不好意思,我会尽快的,而且我一定会完成它。
这实在是我很想很想写的一个故事.
穿越?
或许是个机会,应该象次旅行。
弘华是毕业生,想通过一次旅行去瞻仰一段传奇,顺道找点成长的灵感,但是事实超出期望。
湮埋在千年岁月中的神秘历史、不朽传奇。目睹已是奢望,何况亲历,何况参与?甚至书写。心没有想事已经成,她实在受宠很惊。
一切都不是想象中的样子。原来任何传奇都发生在现实中,任何情况下长大都是必须用力的事。
幸好,有许多美妙风景,虽然要付出同等代价。
幸好,有许多同路人,虽然有的会分道扬镳,有的会半路失踪。
一个人可以改变世界吗?
其实不行,但有人说可以。
过程中一切都有可能,弘华只知道故事的结局。
“……因为你的将来是我听过的故事,你的命运是我书里已经写好的历史……”
可是原来……
她连结局都不知道。
“考察加上来回,大概一周半。”
这是弘华出发时的预计,可是这次旅行走得太远了……
也没关系,既如此,就来吧。
来这变幻的大时代,看一场风起云涌,看一场离合悲欢。
先别急打探结局,旅行结束前它一定会来。
烈马狂歌,剑量江山无长短。
扶琴看水,乐候繁华成烟云。
美酒当炉,欲话风云却无言。
一庭风絮,满腹相思都沉默。
[ 本帖最后由 文禾 于 2006-3-20 20:11 编辑 ] 前言
要满足故事需要,又不想轻易把那些真的君主们拿来乱玩(有合适的机会玩一玩也是可以的),又不想便起个“烈日国”“东旭国”之类的名字,所以只好篡改历史,在五代十国与北宋之间硬塞进了一个朝代:
红
用这个字做国号,有的同志看了可能觉得怪(就象我受批判的笔名)。其实选它也没有什么特别想法,总之,在我想要用一个什么字的时候,它就跳进来了,我就决定了。
细想来,红,这个字对中国人来说还真有点不同,它可以香艳、雍容、大气、俗气。帝王的宫殿用朱红的门墙,怡红院也有绯色的房屋;一国之母可以穿红,寒门荆钗、风尘女子、全天下的新娘也都有这个权力。真是难以尽述。
说起来,我想起写这故事的起因还正是因为这个字。
总之我塞了这么一个朝代进来。
关于它的风俗民情和用语习惯等等,我想其时大唐亡覆不久,就直接借用唐末的状况改一点来用好了。当然,为了书写和阅读的方便,我考虑过还是不用生僻的古语,而用比较现代的语句来写这个故事。
这里交代一下我的构想,请大家以那个时代为背景来看这个故事。
另外,向五代十国的六十多位大小军阀、帝王将相说声对不起,给你们硬塞了些同志,还提早了你们亡国的时间,不过早晚是个死嘛。
还要对赵匡胤说声抱歉,抢你风头,但你的宋太祖还是稳当的,只是推迟一点而已。
好,前言已完,请大家看故事,我会慢慢慢慢慢慢讲: . . . . . .
第一章 消失的帝国
厮杀、呼喊、浓烟、横飞的鲜血与肢体。陡峭的崖边。
三个人。
高大威武的背影,在狂风中猛烈招展的黑色斗篷。
这个男人仿佛是这山崖的颠峰,站在崖壁的边缘,牢固、肃穆,脸上斧凿刀刻般笔直的线条不因眼前的刀光剑影有丝毫颤动。
怀中人轻动了一下,他稍稍低下头,仍旧面色无波,眼中却隐约闪出一丝若有似无的柔情。这难以察觉的神色无论是放在他钢铁般的脸上,还是放在这漫天的腥风血雨中都显得有点不合时宜。
他怀中的是一个女人。
他用他宽大的黑色斗篷把她紧紧包裹了起来。
当狂风夹着肃杀的气味扑来,斗篷高高扬起,露出下面那女人红色的衣裙。
红得像春天里覆盖整个山冈的嫣红杜鹃,红得像从年轻的胸膛喷出的滚烫鲜血。
这赤色衣裙被狂风扯向空中,又像崖下此刻正燃烧着的烈烈火焰。
女人把脸半埋在这铁一般男人的怀中,像是惊恐又或是不忍。只能看到她侧脸微露的一点肌肤,玉一般温润,在红衣和斗篷的映衬下透着奇特的淡红。
在离他们三步之遥的岩石上,一个年轻的将军仗剑而立。
他银色的铠甲铮然闪亮,仿佛剑尖上最摄人心魄的那一点寒光。他红色的领巾与剑穗也正像火焰般在风中烈烈飞扬。
他也默然而坚定的立着,但他的目光既不落在崖下场面浩大的战斗,也没落在那一对男女身上,而是直直向前,穿过浓密的烟雾,望着远处的山岭。
“太好了!太好了!”弘华拍着手,欢欣鼓舞地向那三人奔去,“原来神将这么帅!正好!正好!红王红妃一对,那神将就是我的了!”
少年将军转过头来,对她微微一笑。
弘华登时心花怒放,更加士气高涨地向他直扑过去。
眼看就要握到他的手的时候,他轻轻喊出了她的名字:
“弘华......”
声音真好听啊,弘华三魂跑了两魂,痴痴盯着他的嘴唇,等他继续说下去。
他用那迷死人的声音说:
“......起床了......”
“喔......”弘华憨笑着回应。
呃?
“你说什么?”弘华想要应证一下。
“我说快点起床了!”
呃?弘华皱紧了眉。这次语气一点都不温柔,而且声音好象老妈。
这么诡异?莫非,这是在做 ......
弘华猛的弹坐起来。
梦!
弘华呆坐了三秒才确定这一点,然后大大叹一口气。
“一起床就叹什么气?”
弘华循声望去看到了床前的师凤卿女士,也就是弘华之母。
“一放假就长眠不起,再睡你的一切习性就都跟猪没有分别了。”
弘华看着她妈,缓缓摇头:“母亲大人,您叫小女起床的时机数十年如一日的得当,真是生生坏我好事。”
师凤卿不晓得她在胡诌什么,但二十年来的经验告诉她,要想把她女儿的每句话都搞清楚绝对是一个笨选择。
“不要胡说了,快点下来,否则饭菜不留。”说完就仪态万千地下楼去了。
难得一见的帅哥,更难得梦里自己这么英勇,这样都没得手,可惜了。
弘华一边遗憾着,一边穿衣下床。却不急于下楼,从书桌抽屉里拿出一个皮面的速写本,翻到白页,把刚才梦中的情景画在上面。
毕竟绘画功底还不够,多少有点笔不由心,但还是大致画出了梦中情景,有那么点神韵。这项工程完成后,她把素描本拿在眼前,反复端详。看了一会儿,再翻看之前画的几十页。
都是人物为主,画面有单人、双人的,大多是三人的。
虽然画上主角们的容貌、身材、风范一直在变,但灵魂不变。她所有的主角都是那三个人:
红王、红妃、神将。
这三个从遥远大红走来的传奇。
没有人知道他们究竟长成什么样子,弘华也只能凭臆想勾画他们的形貌,或象刚才那样梦到。弘华数了数,加上刚刚根据梦境所画,已经是第七八十种猜想了。究竟哪一种更接近真实呢?弘华遥想当年,不禁神往。
唐末,社稷衰败,这个史上最光辉灿烂的帝国终为朱温所篡,建后梁。但后梁并不能真正取唐而带之。自唐亡之后中国再一次进入大割据时代。
乱世出英雄,至少是枭雄,多不胜数的一时霸主们纷纷异动,或称霸一方,或据地称王。
北方,军阀混战,先后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五个较强大的王朝。同时,南方各地也陆续并存多个割据政权:吴、南唐、吴越、楚、前蜀、后蜀、南汉、南平、闽等等。北方河东地区还有北汉势力……
一时间,天下大乱,人人想逐鹿中原,兵祸不断,此强彼弱,却无人可真正称霸天下。当时政局复杂,国家观念丧失,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沦丧,整个中国呈现兵荒马乱、腐落破败的气息。
但这一切终于被一个年轻人结束了。
他的名字是李图,表字求骐,相传为前唐后裔。
他带着一开始马瘦兵稀的队伍迅速崛起,终于一统天下,建立大红帝国,史称红王。不过,其实严格说来,他并没有真正统一全国,在部分地区仍有割据势力没有铲除,但他确确实实已为天下共主,再无一人敢也无人能与之抗衡。完完全全的天下一统本只需假以时日,假如他有足够的时间的话。
红王的统治只有十三年,便死在如日中天之时。
但这不长的十三年却光彩非常。
夺天下者或能称之为英雄,而成天下者却又是一番非凡功业。短短十三年,一扫往日死气,政治、道德风尚、社会生产力、文化艺术都实现了飞速复兴,甚至有了空前的发展进步,相对那个刚要结束动荡的时局来说实在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大红帝国一时辉煌鼎盛,颇有一点盛唐气象。
可惜这人人都以为会一直延续下去的兴盛并没能够长久,随着红王之死,伟大的大红帝国跟着瓦解了。
一个已有相当基础的强大政权本不应因为一个君王的逝世就倒塌,但一来大红建立十三年,根基尚有不稳之处,更重要的是红王之死太过突然,他没有子嗣,正当壮年所以也未曾立有继位人选,一时王位之争大乱朝纲。
红王麾下本有极多龙虎之将、朱雀之臣,红王在世,气概卓绝,自是人无异心,相互间便有些权位之争也不会轻易提上台面。但红王既死,再无人可以服众,原本齐意同心的众人登时分裂开来。最大的两派各自拥了飞虎将军和红王的一个远房子侄为王,争权夺势,另外还有许多小派也各怀心思。还有一些心忧社稷的臣子,想要制止这种分裂,苦劝不成,心灰意冷之下或隐退山林,或自刎明志血溅宫前。
不几年,大红帝国就这样自我消耗、分崩离析了.
而各地那些还未根除或本已平服的各方势力也伺机而动,业已分裂的大红势力不能合击敌人,很快各自被淹没在战海中,便有个别势力还支持得下去,但大红王朝实际也名存实亡了。
中原大地在刚刚平定之后又再乱成一团。
这次大乱中,因时造势,一个叫周成威的人一时势压天下。
出于对红王的极度恨意,他得势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全力清除红王朝一切遗留。
他焚烧了大红的宫殿、庙堂、库藏,诛杀了大量大红官吏、文人。在民间用严酷的手段清除一切与大红有关的物品、思想、言论,只要是带有大红朝年号的物品、写有大红帝王、将领姓名事迹的书籍都要一概销毁,凡有私藏大红物品者,谈论大红国事者全家遭受杀戮。以至一时间,人人不敢言“红”。
这场大清除“运动”就象历史上的焚书坑儒、文字狱一样严酷,但更有一种疯狂的色彩。让人觉得,周成威这个一代枭雄存在的全部意义仿佛就是要掩埋红王留下的一切痕迹。
这令人不禁感叹,个人的恨竟可以浓烈到这样的地步。
这种恨虽然并不能真正湮灭一个帝国,但毕竟还是成功的掩埋了它。
可惜这个周成威唯一做成功的事就只有这一件,不久之后他也身与名俱灭了。
这一场动乱没有持续多久,很快,曾为殿前都典检的赵匡胤发动了“陈桥兵变”,建立了大宋朝,为宋太祖。他对大红倒是没有恨意,但也无意为它翻案。毕竟,人民少一点对逝去王朝的怀念,建立稳固的新帝国就更容易一些,不是吗?
这件事情的直接结果就是导致了大红这个大帝国留传下来的史料少的可怜,以至现代对这个年代的了解还比不上更早的春秋战国,甚至是大商。连红王的名字都是几经考证才确认的,许多历史细节就更无从知晓了。虽然时日久了之后,许多文献、野史都提到这年代,传奇小说、戏曲唱本也屡屡涉及,但其中绝大部分年代相隔久远,且可性度低。
不过,正由于这个大帝国的极度辉煌与极度神秘,更是充满了无穷魅力,成为历史学家们最感兴趣也最头疼的一段,也成为历史上最传奇的岁月之一。
而传奇中的传奇就是红王。
另外,他的身旁还有两个影子般的传奇:红妃与神将。
红妃资料稀少,相传是绝世美人,当时的人更将她看成仙子下凡。不过很早去世,人们认为是仙归,红王追封她为红妃。
唐例,皇后为正宫,之下又再封妃,等级分明。唐后战乱,各政权的嫔妃制度各不相同,但也大致彷唐。这红妃,却脱凡俗外。名为妃,但地位更在普通皇后之上。据较可靠的证据显示,红王一生只娶了这一个老婆,至少只封了这一个后妃。论起这“纯洁性”,就是埃及那个把老婆当女神的法老拉美尼西斯也比不上。
而红王对红妃的深情,光从这封号里就能看出端倪。
貴、淑、德、賢、宸妃,这些都听得多了,但有哪一个皇帝曾把国号赐给后妃做封号呢?若非倾心相爱实难想象。
而且,红王之死也是因为敌军谎称红妃降世,制造假象而被诱入敌阵,狙杀于阵中。这样一个冷静睿智、驰骋沙场的君王竟然这样轻易受骗,其十数年未减的深情也可见一斑了。
但也许是早逝的关系,关于红妃的正面详细资料几乎没有,连本名都考不出来。有一个较可信的说法是红王追封红妃之后连带下令,天下讳红妃闺名,也就是说旁人一概不准提到红妃的名字,这名字只留给他一个人喊。这倒可以解释,为什么这样重要的人物却考不出名字,而且满浪漫的。
不过比起神将来,红妃的资料都算多一点的了。神将不要说名字,连这称号都几乎不可考。
在一块珍贵的大红时代石碑上,找到了这样的句子:“……红王天纵,赐翼双飞。将,天上神。妃,云中仙。……”
红妃至少确有其人,这神将却除了知道是个“神仙”以外什么都不知道。一份较为可信的宋初文献里说他助王夺天下,英勇善战,有神力,能放五色火、引风雷动,能御风等等。后世资料里的形容更是一个比一个玄,但大都作不得准。而在大红当世的稀少资料里,却几乎没有半点是清清楚楚提到他的。这实在难以解释,总不可能连大将的名字都要避讳吧。所以不断有人提出,这神将很可能是一个杜撰的人物,或是从当时的某个大将身上演化出来的角色。但人们在情感上还是都倾向于相信确有其人。
传统说法称红妃、神将是上天赐给红王的双翼,助他夺天下、安天下。石碑上的句子倒正是吻合了这种说法。
红王、红妃、神将这三人成为史上最传奇的梦幻三人组。
红王红妃的爱情和神将的盖世英雄都令人津津乐道,后世的许多文艺作品涉及他们,或干脆以他们做主角,但其中提到的各种典故、事例却都不很可信,大多是杜撰或误传而已。
历史上传奇人物很多,弘华对这三人却格外迷恋,可惜能找到的资料实在太少了,无法知悉他们的确切面貌,倒是多了幻想空间。
正在神往,师凤卿女士的脚步声又在楼梯上从下往上响过来了,一面大喊:“弘华!你又给我睡过去了是不是?!”
“哪有?!哪有?!”弘华把画本丢回抽屉,大声应着,开门冲出去,差点撞到刚到门口的老妈。
第二章 守一千年
一下楼就看见弘幼儒先生,也就是弘华之父,正守着一盘未完的棋翘首以待。师凤卿即刻跑到对面坐下,继续大战。弘华盛了碗饭,叼着一大片肉,也来作壁上观。弘幼儒先生,七道大学文学院教授,主攻古代文学,为人气度都颇有故时饱学鸿儒风范。其妻,师凤卿女士,七道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整个人属于西化教育的典型例子,但受夫君影响对人文国学也有一些兴趣,比如围棋方面比其夫虽略逊一筹,倒也功力非浅。
棋局逐渐峰回路转,战况愈烈,遵守“观棋不语”法则的弘华开始抓耳挠腮、上窜下跳,屡屡欲言又止,嘴里的肉掉了很久都不觉察。
“你急个什么?”师凤卿一边忙着苦思同时不忘挖苦自己的女儿,“乌鸦。”
弘幼儒则微微一笑:“手痒?”
弘华默默眨巴眼睛。
“好,准你放肆。说话,帮哪边?”
弘华立时喜笑颜开:“当然帮老妈,她马上要输了呃。”
师凤卿不很甘心,但也无法否认:“这步可生死一线,不好走喔,不要说大话。”
弘华不假思索,拈起一枚白子便要落下。弘幼儒轻轻一挡:“当心,你妈虽然败象已成还有最后这个反扑机会,你若贸然下子害她落败该当何罪?”
“输了我洗碗。”弘华执子的手略晃绕过弘幼儒的手落下一子。
弘幼儒一望之下正要大笑,停一停脸上渐渐显出惊疑之色:“你该不会是想......?”
弘华脸一扬露出“不然呢”的表情。
稍稍有点后知后觉的师凤卿这时也看出端倪,鼓掌叫好:“妙!”
弘幼儒笑道:“你们母子且莫得意,明知是陷阱难道我不会绕开?”
弘华也笑:“且看你如何躲得掉。”
师凤卿也拍着手:“老公认输吧。”
弘幼儒冥思半晌,神色渐渐疑困,终于推盘笑道:“我洗碗。”
弘华母子欢呼雀跃。
弘幼儒欣然道:“想不到吾儿棋艺居然大有长进。”
“早就青出于蓝啦。”
“才夸你几句就得意忘形。”
“认输吧。”师凤卿拍拍他的肩膀,“Darling,你老了。快去洗碗。”
“不要小看你夫君,待洗完碗再来大战三百回合让夫人你看看为夫的手段。”
“还是先看你洗碗的手段吧,Darling。”
两人这样你一句“夫人”我一句“Darling”地应和着亲亲热热到厨房去了。
弘华又叼一片肉,喜滋滋地蹲在沙发上饱餐,一面听着爸妈在厨房里牛头不对马嘴的闲聊。这两人实在是看来绝不相配却天造地设的一对,所以她会生成这样不中不西不伦不类的德行也就有充分的现实依据了,家学渊源嘛。
“闺女啊,”弘幼儒在厨房里喊她,“你说要参加那个什么考察团,什么时候出发?”
“明天。”
“明天?我还一直以为是下周。”
师凤卿从厨房里走出来:“那你下期的安排呢,等回来再做吗?”
“是啊。”
“你现在有主意了吗?你学分实际上已经修完了,考研也过了,你是要读研还是找工作?”
弘华一口答道:“先找工作看看吧,读书呢等个一年半载心情到了目标定了再来。”想想又问:“你们希望我读研吗?毕竟……”
“毕竟两个教授的女儿研究生都没读完不太体面。”弘幼儒拍着袖子从厨房走出来,“没那回事,随你高兴,我也不想看你到研究生院里去混日子。我跟你妈都相信你知道自己要走的路。不过,还是要提醒你一句,你说要等到心情好了目标有了,可你要知道,时间可能磨灭人最初的意志,可能掩去许多时机,很多事会被时间改变,所以你在下决定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你等的这一年半载是不是有意义,是真的要留点时间找感觉,还是因为眼下无法决定所以在刻意拖延。”
“如果是后一种相当危险,它很可能谋杀掉你的意气与灵气。”师凤卿补充。
弘华端着空碗蹲在原处默想了二十秒,抬头笑道:“父母亲大人所言甚是,我是还看不清楚未来,也就不想随便捡个专业到研究生院去混吃等死,所以我想不如先入社会看看,在现实的工作中也许能更快找到我要的感觉。”
弘幼儒与师凤卿对视一眼笑道:“这样很好。”
弘华笑眯眯:“这也只是初步想法,时间改变很多事,搞不好明天我去彤山,我会在那儿忽然开窍,在那里找到我的未来,我回来的时候可能一切都不一样了。”
彤眉山,一座颇具传奇色彩的山。
它既有绵延之姿又有雄奇之势,共七座山峰,后连原始森林,再远接入长白山脉。它的前后左右都是黑土或黄土质,偏偏它却是红土红岩,颜色鲜艳质地奇特,一出彤眉山范围一公里就再找不到与它相同的地质。根据学者研究,它应该是因为地层变动,发生岩层断裂、褶皱,而挤压隆起所形成的山峰,所以地质情况与四周迥异。
由于它特殊的地理构造及成因,所以它的风景十分奇丽,虽然地处偏僻也逐渐成为热门的旅游景点。
光是一个热门景点是不会这样吸引弘华的。
彤眉山出名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它与消失的大红帝国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里据考证是红王第一次树起大红战旗的地方,后来的一些历史事件也很可能与这里有关,据说红妃逝世后红王还到距彤眉山二十里的一个小行宫中避世了大半年。这行宫早在之后那场大乱中毁得痕迹全无,彤眉山左近除了残存的行军台等几个很稀陋的遗迹再无任何建筑,而且也没有半点显示这儿曾被开发过的痕迹,但人们还是相信这个对大红来说这样有意义的地方一定很有研究价值。甚至有一段儿传言这里有大红留下的宝藏,引来大批文物贩子,和大批赶来抢救珍贵史料的专家、学者与保护工作人员。不过,由于谣言来源太过无稽,也由于山太大,一切很快成了笑谈。后来政府为了避免彤眉遭受破坏,将这儿保护了起来,再后来又开发了七峰中的三峰作为旅游景点,因此彤眉山在重归寂寞后不久再度热闹起来。
尤其是几年前,彤眉村更使这儿成了世人目光的焦点。
彤眉村,位于彤眉山第四峰一个隐蔽所在。在古代这里是隐居避世的好去处,直到近代这里才纳入政府管理,但由于过于偏僻,一向为世人遗忘,几年前却逐渐引起注意。
彤眉村偏僻但不穷困。自从明清时,一个村人出山成了大富翁,到现在,村里的年轻人都会到外面求学、工作、生活,其中英杰辈出。但彤眉村被未因此荒废,不知是家族观念使然还是彤眉这片土地有特别的魅力,许多人在外面的世界闯荡过后还是会回到这儿,过着与他们遥远先祖一样的恬静生活。
二十一世纪的现在,彤眉村宁静依旧,延续着古老的家族观念与传统。
村里主姓是崔,另有部分旁姓,归在一起成一大族,至今仍拥有着相当完善的族谱和族规,当然其中一些陈腐过时的规条是早作废了。学者们对此十分感兴趣,这是源于一次偶然的发现。族谱记载崔家祖上是大红朝官员,曾位及殿前都典检,相当于禁军统领,堪称位高权重,不知为何早早辞官,领着族人和一些愿意追随的下属及家眷在这深山隐居,自成一个桃花源,之后的数百年都鲜有出山,也因此避过一次次战乱浩劫
一个隐居千年不灭的家族已十分奇特,又与那个神秘帝国有这样的渊源,可说是一件活古董,而且其内容多寡莫测,比起那些稀陋的遗迹和不知存不存在的文物、史料,这村这族显然更让人感兴趣。学者媒体都抱着很高的期望,想从这里找到大量史实奇闻,但村里人,包括那些不住在村里的族人都十分低调,对各方的打探反应平淡,也不知是有意避而不谈还是的确无甚好说。
几年下来,各方打探者都没多大收获,但打探的热潮却丝毫未减。这是因为,人们虽没能挖到期望中的大“宝藏”,却至少在这村里挖到了一个承诺。
是的,一个承诺。
族人们对这件事倒并不怎么回避。
据说,这族祖上,也就是那位禁军统领,从隐居的那一刻起,就替红王守着一个承诺。这承诺的期限不是几年几十年,而是百千年,甚至可能更久。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实践这承诺,所以从那位祖上起,这村里每一代族长除了管理族务,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把这个承诺代代相传,直到实现那天。
从族人们的态度猜测,这个承诺的绝密性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一定不能失传。所以这个承诺并不象小说里那样代代密传,而是每代选出一个族长两个副族长一起守它,三个人里任意一个过世立刻选一个新人代替,这样就算族长出了意外,或还没来得及告诉新族长就去世,也还有两个副族长可以继续守住承诺。这个规矩直到现在都没改变。
至于承诺的内容嘛,在过去的一千年并没有外人试图打听,近几年打听的人多,但都没打听到。
彤眉村现任族长叫崔浩,经营着规模不小的IT公司和颇具实力的室内装潢公司,典型高级知识人才,成功人士。
他的解释是:没什么了不得的大秘密,但既然是承诺,相关的人知道就好了,私事最好别搞得尽人皆知。到如今,并不需要拿命去严守秘密,但既然是祖上守了一千年的承诺,他也会尽职地守下去。
但是他也透露,今年内,如果过段时间这件事还没有进展他会对此做一个公开发表。人们碰了钉子渐渐不再死缠他,转而兴奋地边看热闹边等待。
一千年的承诺啊。
红王的承诺啊。
会是什么样的承诺?
弘华下巴放在窗沿上,呆看窗外的群山。
她跟的这个考察团是由七道市研究院和七道大学联办的,有一点科普味道。团里又分三组,一组专攻生物,来这儿是要观察彤眉山上几种罕见动植物;二组地理,图的是彤眉山的奇特地质;三组考古。
弘华跟哪组都搭不上,很耍了些花招外加死皮赖脸才作为“特邀团员”跟了来。
他们不是一般游客,没住山脚的宾馆,而跑到彤眉村里来。村里人对此习惯了,礼貌地接待他们,让他们住在村里唯一的“客栈”。真的,这屋子说是客栈绝对比说旅馆贴切。
早晨,弘华推开吱嘎作响的木窗,看着彤眉山,觉得时间仿佛倒流,可惜倒不了一千年那么远。 第三章 红月亮
这个考察团成分有点复杂,既有“段数”相当高的专业人士,又有研究生级别的“学徒”,还有“爱好者”级别的科普对象,还有个别十分“科普”的门外汉,比如弘华。不过呢,“段位”上她虽然差一点点,热情却不输任何人,而且杂学庞多,也还吃得开。
“大家各自采集标本、石样,但是一定要注意,一点点就行了,千万不要损坏岩层,不能破坏环境。”
“知道了!”山岗上响起一片应和之声。
地质队队员弘华豪迈地挥舞着地质锤,叮叮当当地起劲儿敲击着。
任务差不多完成了。弘华把石样分别装进采集袋,编号。
她再次举起锤子向一片岩石敲下去。
呃?比想象的脆,没用劲儿啊,可那片岩却一下子裂开了。她轻轻拨开那个裂缝,拈起一片石片,这一抽动,从松开的裂缝里滚出一块鹅卵石。
鹅卵石?又不是河床。但的确很象鹅卵石,滚圆光滑的一块石头。
弘华把它捡起来,握在手心。不大,略有一点椭圆,象一个比较圆的鸡蛋,致密度很高,象大理石一样细腻,而且沉得超乎想象。颜色是淡青,细看仿佛有一层淡淡的荧光,有点剔透的感觉,再看又分明是乌沉沉的。
“许老师,你看这个!”弘华举着它,向一位领队专家跑过去。
“这是什么?”专家接过去,“嗬,好沉,象个台球似的。”
“就在那片岩层里敲出来的。” “那片岩的主要成分应该是云母和长石,这个完全不对,而且,这种岩层怎么会形成石球?”
“就是啊。”弘华附和着,“会不会是地层变动形成高压造成的呢?”
“难说。这东西挺奇怪的,我都不大能确定它是什么成分。收起来吧,回去再验。”
弘华依言把那石球揣起来.
“这里是‘行军台’,据说是当年红王就在这儿指点部将,起兵出征。这说法还是颇为可信的……”领队就象导游似的解说着。
考古队队员弘华围着台边来回转悠。
这里其实没有多少建筑的痕迹,这宽阔的台子也是藉着原来天然的巨大岩台稍加休整而成的,经过千百年风雨更是显得荒凉,但仍然十分有气势,平整宽广,泛着青光。
弘华几步跃到最高的青石台上,在台边转回身来。
这行军台倒是修得极是个地方。身后是群峰矗立,放眼望去却是四野开阔,雄壮莫名。此时将近黄昏,烈日的光芒已经夹着淡淡的橘红,从斜前方照来,弘华心中不由升起豪情万丈。
她把领队老师之一秦泊的长手杖竖直拿在手中,握得像一支长枪,下端在青石台上重重一击,朗声道:“弟兄们,咱们去杀个片甲不留!”
正散布在台上台下四处的团员们俱是一愣,接着有的大笑有的鼓掌叫好起来,还有不少人捧场地向上拱手回应。“末将遵命!"
“将军好威风!”
“小的听令!”
“小人誓死追随!”
......
乱七八糟,混做一块儿。
天色暗了,但生物队的没有回村。为了观察几种动植物的夜间生态,他们打算在山上露营。
天快黑尽时,队员们分成一组组,准备升起篝火。本来队里带了照明灯,但固体电池不易携带,为了尽量节省电源,在没必要的时候还是生火照明。当然,为避免破坏环境,他们专门带了有折叠支架的火盘,在上面生火。
生物队队员弘华忙前忙后,搭帐篷、生火,身手利落得令见者叹服。
“看不出来啊,”专家之一的韩人杰赞道,“你倒是个能手。”
“怎么看不出来?”弘华指着自己,“我像个娇滴滴的大小姐吗?”
“那倒不像……”
“只是像脑袋里少了根筋。”黄琪琪把话头接过去。她是弘华的同学兼室友。
“不过她糊涂归糊涂,有时候还是挺有用的。”黄琪琪归纳,“此人属于天才型白痴。”
“说‘白痴型天才’比较好吧。”弘华建议,“分清主语与定语是很重要的。”
“不不不,”黄琪琪郑重地摆手谢绝,“一个四年了还会叫错同班同学名字的人,主语是‘白痴’。”
韩人杰微笑:“不管怎么说,一个城市女生能这样适应环境,在山里过得得心应手,实在不一般。”
“过奖,过奖。”弘华谦虚,“都是营里头学的,雕虫小技,不足挂齿。”
“营?哦,你参加过生存技能训练营?哪一个?”
“就是那个‘生还者’训练营。”
“生还者?”旁听的某人抬头插话,“听说那个营水准相当高喔,军队一样的训练强度,每期的几百人里通常只有一半能坚持下来。你呢?拿到毕业证了吗?”
“有。”
“而且不说还真想不到,”黄琪琪补充,“此人还拿的还是银斧证哦。”
“真的?”韩人杰也显出惊讶,“听说是一期只选一两个金斧,几个银斧。”
“十个。”
“对,十个。你居然拿到银斧,不得了,不得了。”
“没有啦,我也只是比较能捱而已。”弘华谦虚完又忍不住自吹一下,“我们那一期金斧空缺。”
黄琪琪再抖老底:“没错,她本来是有希望拿金斧的,但她考查时太乱来了,严重破坏守则,营上说绝不能鼓励这种不规范的行为,所以宁可空缺。”
“我是有一点出轨,但是邓小平他老人家说过啊,不管黑猫白猫逮到耗子就是好猫,所以我虽然不是乖猫,但我是好猫啊。”
“你不是逮到耗子,你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说话间,各处的营火都生起来了,团员们围火坐成一大圈,闲聊着等待。弘华在人堆里天马行空地瞎侃。
“你这包里都装些什么啊?”一个队员好奇地拍拍弘华那个“探险家”气质很浓的包。
马上有人响应:“我也想问你来着,经常看到你时不时就从里头摸些奇怪的东西出来。”
“好东西啊。”弘华抓着包七弄八弄,在没人看清楚的几秒内居然把那包的上半部拆开成了几倍大,“哗”地拉开,围观群众一片哗然。
真是琳琅满目、奇形怪状。
“天啊,这么多。这都是些什么东西?”
弘华把包里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象推销员似的依次解说:“经典版瑞士军刀,一百多种功能,超级好用,是居家、旅行、探险、行窃的必备工具。”
稍稍演示了一下之后她又拿起一个冰淇淋大小的白盒子:“微型急救箱,设计精巧,分量虽少但种类齐全,必要时足以救命解困。这个是……”
“这是笔吗?怎么用?”有人拿起一枝粗粗的银管。
“照明弹。真家伙哦,这种微型装的可不容易弄到,照明度相当高,一共12发,可以用来在大森林、草原、海洋发信号或是求救。”
“这个,是跳跳球,没错吧?”有人拈起一个绿色球体,“这是探险还是行窃的装备?”
“这是我探险、行窃的幸运物。”弘华接过去上下抛动。
“跳跳球做幸运物?它有什么特别?”
“它没什么特别,特别的是我们的缘分。”弘华笑得神秘兮兮,“我是初中时得到它的。当时它跟着我在全黑的楼道里蹦了五层楼,终于蹦到我面前。我捡到学校去玩儿,被同学们丢来丢去了几天,一次不小心从窗户扔到了楼下去。结果它好象是被其他年级的学生捡了去,互相转借,一个多月后的某一天又蹦回我们教室,落到我眼前。我认识它。真的,它颜色挺特别,上面还有被我掐出来的小印子。后来同样的事又发生了好几次,无论多不可思议它都回来了,我想这是缘分,所以我到哪儿都带着它。”
听的人笑起来:“什么东西被你一侃都好象真那么回事儿似的。”
黄琪琪骄傲地拍拍她的肩:“咱们华华啊最厉害就是吹了,没人能比她吹得逼真。”
“去!”弘华用肩膀弹开她的手。
“那这两个…烟花呢?拿来当照明弹用?”
“哦,这个没玄机,只是刚刚在村头买的。这烟花是村里的特产,据说特别好看,体积又出奇的小,你们也知道一般那种大礼花都有水果箱那么大。”
“那这一堆又是什么?”队友拎出来一袋看不出端倪的小玩意儿。
“变魔术的道具。”
“魔术?”闻者面面相觑。真是无厘头。
“魔术也能救命?”
“对,免得闷死。”弘华笑笑,动作轻快地从中捻了一些什么起来,“你们想啊,通常哄女孩子呢,最轻便的桥段就是弹吉他和变魔术,不过比起来呢还是变小魔术的道具比较方便携带。”说着她把身旁女生系在衣服上的丝巾扯过来,一挥,指尖连续不断地开出六朵彩色的花来。
“象眼下这种时候还可以娱乐观众。”说着再一挥,手摊开时六朵花都不见了,几个彩色铃铛叮叮当当地落下来。
四周立刻响起一片掌声欢呼声,也吸引了更多的人过来。
应邀又表演了一会儿之后,继续解说她的装备。吹嘘间,包里翻出来的东西已经摆了一地,再看那包居然只是空了一小半。大家的注意力逐渐都集中到这上头来,再次面面相觑,感到匪夷所思。
一个队员按住弘华正在捣腾的手:“你是叮当吗?”
“什么?”
“这简直就像叮当猫的万能口袋,可以装无数东西似的。”
“这当然不是谁都办得到的,需要严密的计算和仔细的统筹。”弘华得意地抖着她的口袋,“这个包是我自己设计的,保证比店里卖的专业的更精巧,超级好用。”
弘华抓着袋口,再次一扯一抖,把包的上半部象一块布似的展开,内里果然设计十分精妙。
“哇噻,真的很巧妙,空间利用得很棒厄!不过里头这么复杂,放东西的时候不是很麻烦吗?要是放不对位就会挡着啊。”
“熟悉了就好了。”弘华说着手上开始收拾刚才翻出来的东西,动作灵敏的程度就象特技,让人联想到动作片里高手装卸枪支的画面。仅仅十数秒,摆得到处都是的东西象变魔术似的全装了回去,弘华再两下拨弄,旅行包瞬间恢复原状,看来小小巧巧的。同伴们看得目瞪口呆,虽然才见了“解剖”过程,还是觉得难以想象。
某人艳羡地端详着她的包:“你这一身装备造价怕是不低吧。”
“那是。虽然它对大多数人来说没什么价值,可是为了完备它,我打过好多工。不过是值得的,有备无患嘛。”
“什么有备无患,有了它你还不是常常离奇失踪。”黄琪琪再唱反调。
“什么离奇失踪?”
“就前年啊,她跟团去原始森林,突然失踪,吓得大家鸡飞狗跳,到处去营救她,结果三四天以后,她自个儿从另一边爬出来了。这还只是最辉煌的一次,同样的事她常干,在荒原她也失踪过,那次是两天。”
韩人杰笑道:“没想到 ,你还是个事儿主啊。”
弘华打黄琪琪一拳,连忙指天:“天地良心!不能听她胡说,讲得象我有那种嗜好似的,那些意外可都是因为不可抗拒因素,我绝对是个老实人。”
“别解释了,你都快上黑名单了。”黄琪琪靠在她身上,“这次你最好老实些,要是又有不可抗拒因素让你声名大震的话,再不会有团敢让你参加了。”
“去!有一次你不亏我会死啊?!”
“快看!红月亮!”旁边突然一声大叫。
众人闻声,抬头望去。果然,一轮将满的明月浮在空中,月光清亮,却奇异地流转着淡红的光彩。
营地沸腾起来,大家都从地上跳起来观看这一奇景,一面议论纷纷。
弘华想起卫斯礼小说《红月亮》,不会那么诡异吧?
“还真不愧是彤眉山啊,连月亮都是红的。”有人这么说。
弘华正疑惑,忽然注意到旁边唯一一个还坐在地上的人——崔守业,彤眉村人,今天受邀跟来充当临时导游。此时他仍然坐在地上,喝着保温壶装的茶,一面抬头看天,若有所思,但脸上没有半点惊讶。
弘华观察了一下他的表情,再抬头研究那月亮。
再多看了一会儿,眼尖的人先后看出来,其实并不是月亮变了色,只是山谷中升腾起的红色雾气笼住了月光而已。红雾浓淡不匀,随风飘溢,更显得光华浮动。
大家于是纷纷坐回原地,兴趣昂然地指点议论着。
弘华坐到崔守业身边:“崔大爷,这山里的雾向来都是红的吗?”
“也不都是,不过常常是。但是象这么大这么浓的红雾却不是常常有。”
“那,这么大的红雾什么情况下会出呢?”
旁的一些人也坐过来。
“这大山的脾气可是说不准。”崔守业回答,“不过每年夏天总会有那么一两次吧,多的时候还会有好几次。”
弘华点着头,再抬头仔细分辨那红雾的形态。
崔守业又对旁边的韩人杰道:“这两天你们还安排了不少活动是吧?”
“对啊,要采一点儿标本,还有好些地段要去观察生态。” “能先做的今晚上就赶着做一做吧,”崔守业说着看看表,“不过今晚上也得早点回村里去。”
“怎么了?
“这一两天你们的计划看来是得取消了,今天下半夜,顶多黎明前一定会变天。”
“不会吧?”韩人杰怀疑地抬头看看,“一丝儿云都没有,月明星稀,明天应该是个好天啊。”
崔守业笑笑:“不信你看着吧,红月亮都出来了,她可不跟你讲道理。”
凌晨三四点,生物队的人回到村里睡下。
快六点的时候,弘华被一阵迂回的呼啸声和说话声吵醒。睁开眼,同室的两个人正站在窗前说着话,还躺着的几个人也正慢悠悠地爬起来。窗户被窗前的两个人扶着,开了一半,哐哐响着,此时天色未明,看来有些奇怪。
弘华睡眼惺忪地爬下床,还没走拢窗户,一阵冷风迎头打来,她一哆嗦,登时清醒了。
“弘华快过来,看这天气真不得了。”
弘华跑到窗边,迎着风往外看,一面啧啧称奇。真是变了一个天。
昨夜在明亮的月光下,天色清亮得象一面湖,分明没有半丝儿云,仅仅相隔一个小时后的现在,一团团扎扎实实的乌云,仿佛凭空冒出来似的,在天上相互挤压着。从云缝里偶然看到一点天空,却仍然清朗明亮,更显得这一堆乌云格格不入。
大风大声地呜呜叫着,在窗外没有头绪地到处乱跑,那种强烈的存在感让人觉得,仿佛能看到它左冲右突时留下的一点影子。
又过了一会儿,大多数人都起来了,这时发生了更奇怪的事。
太阳出来了。
虽然天上的乌云越来越多,几乎占满整个天空,但却互不相容。从它们的缝隙中还是能时不时看到鲜红的朝阳。这让人进一步确定老天爷本来是打算打造一个大晴天的,这些来历不明的乌云却硬要跑出来抢镜头。
片刻之后,红日的光芒越来越强,万丈红光从云缝中投射下来,甚至形成了鲜明的光柱。团云们更显得乌沉沉的,在大风的配合下,猛烈地乱挤着。云缝中投下的光柱就随着这种乱挤而飞快地变幻移动着。
这简直是一副奇景。
仿佛是舞台上才能设计出来的奇妙景象,但以整个天地做舞台,又有谁能抵得上这样的壮观。
弘华和其他很多人,大叫着冲出客栈。村里人当然没有这么激动,但也笑眯眯地出来,站在自家门口看热闹。
仰头看去,红色巨大光柱从天而降,在左右游移变幻。一根光柱飞快过来,当它正好掠过身上时,弘华连忙举手挡在眼前,只觉强烈的红光一闪,那种感觉真是难以形容。
好壮观啊!就象是太阳和红月亮的战斗。
所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不讲道理的红月亮赢了。奇景没能维持多久,乌云们终于熔成一片,巨大光柱逐一隐去,天色忽的暗下来。街上的人还来不及回去,一阵轰轰烈烈的大雨就下来了。
弘华和队友们逃回客栈,看着这少见的大雨,巨大的雨声使面对面的两个人都很难听清对方说话。
就这样,大雨时停时继,而大风一刻不停地吹着。村里人说这样的天气至少会持续一天多,考察团只好取消了活动,队员们就在村里消磨时光,还好这村子很有趣,还不会闷。
中午,弘华背着她的“百宝袋”到村口一位收藏家家里去玩儿,欣赏收藏的同时互相交流。下午,弘华尽兴归来。远远看到山脚的“一面湖”景色绮丽,于是她过去欣赏,刚走拢一眼就看见湖上的“无舟渡头”。
说到这个“无舟渡头”,还有一点特别。
“一面湖”水面颇宽,一年四季水源不涸,“无舟渡头”就从湖边延伸到湖心,只是孤零零一条长直的石砌渡头,十分简单。但奇怪的地方就在于,“一面湖”虽然连着不少江河支流,但都很窄浅,而且这里千百年来外人罕至,根本不可能有船来,所以渡头才得了这个名字。
“无舟渡头”不知是何人所修,也不知有何用途,但虽然猜不透,彤眉村的人还是常常为它维修加固,使它保持着原来的样子。
现在弘华看着它,有一点奇怪的感觉。
大雨刚刚又停了,但大风势头不减,尤其此处,由于奇特的地理环境,风势更是奇特,在宽阔的湖面上吹出奇怪的的水花,尤其湖心处更是形成了一个有些象龙卷风的风旋,令得水花四溅。看起来强度并不很大,但形状奇特。
此时的天空,虽雨稍停但阴云密布,远处还不时传来隐隐的雷声,红色的闪电看来仿佛正裂开在对面山峰的峰顶,倒映在湖上。
此时此景,奇异中透着一丝诡秘。
而那“无舟渡头”的末端恰恰好伸进那风旋的中心。
弘华奇怪的感觉就是因此而来的。
她隐约有个念头,仿佛这渡头就是为那风旋而造的。但是……这好象太莫名其妙了。
她想走过去看看。仔细观察了一下,渡头石路平坦,这种大风也还不具破坏性,并没什么危险,但由于四下无人,她还是做了一点准备措施,小心的走过去。
走到风旋前,她先伸手进去试了试,然后走了进去。
没有什么,大风围绕身体旋转,反而在猛烈中给人一种平静的感觉。头发和衣服都被这奇怪的风吹得飞舞起来,弘华觉得很棒。类似的画面她在《风中奇缘》这部卡通片里看过,却想不到有机会亲身体验这种人在风中,与风一体的感觉。
弘华闭上眼睛,轻轻转动着身体,仔细体会。她觉得自己整个浮在风里,随时都会飞起来似的。不知道高空跳伞的感觉是不是相似呢,有机会要去试一试。
弘华沉迷于这种感觉里,有点神思涣散。她隐约有一点错觉,好象有什么东西发着光,热热的,透过背包和衣服熨贴着她的皮肤,好舒服。她却没有一点要睁开眼去查看一下的念头。
正陶醉着,脚下一滑,她闭着眼睛就一屁股摔下去。与此同时,一阵红光一闪,就象早上那光柱从眼前扫过时的感觉。
应该是闪了一个电吧。
弘华心里这么想着,屁股已经着地。
好痛!弘华一只手抚着屁股,一只手撑在地上。
还好,草地软绵绵的,不然摔得更惨。
咦?
草地?
弘华低头看着屁股下面青油油的草地,再看看粘在手上湿润的泥土和新鲜的草汁,最后抬起头呆呆看着万里无云的蓝天和那个明晃晃的大太阳。
第四章 今夕何夕
弘华已经以不同的姿势和快慢连续“假摔”了不知道多少次,但每一次睁开眼来屁股下的都是草地,头顶上的都是蓝天。屁股已经失去知觉了,她停下来,坐在草地上,手捧着头努力整理混乱的头脑。
有人一夜之间开车横穿了整个美洲大陆,有人一觉醒来已经在大洋彼岸的法兰西……象这一类的奇闻她在报纸杂志上也看过不少了,先不论其真实性吧,但一摔之间……会不会太离谱了?
好,来理性地思考一下。刚才正摔、侧摔、前摔、后摔,快动作、慢动作,她全都试过了,那么可以确定事情和“摔”无关。那又和什么有关呢?应该是……
弘华从地上弹起来,狂叫半分钟。
本来就是一件毫无理性的事,叫她怎么理性思考呢?
是做梦吗?
是她一直都躺在草地上,先前的事都是梦,还是这草地才是梦?现在她能充分体会那个想不通自己是人还是蝴蝶的家伙的心情了。
她抬头努力“瞪”太阳,双眼的疼痛打碎了她最后的希望
一番歇斯底里之后,心理和生理上的一阵疲惫反而让她放松下来,刚开始的慌乱也渐渐平复了。算了,慌也不是个办法。既然她自己的大脑已经不足以解释这件事,那么不如去找另一个活的人类来帮她解释。
弘华这才冷静下来观察周围的环境。
虽然不知身处何处,但从周围的地理植被来看,至少可以肯定她还在亚洲,而且至少还在中国。这样一想让她又安心了几分。
这里明显是荒山野岭,但并不象原始森林腹地之类的地方,根据她之前多次“流落”的经验,要是估得不错,方圆百里之内应该有平原盆地,也即是说应该可以找到人类聚居地。还好她背着她的“超级背包”,装备齐全,可惜忘了带手机。不过就算带着,在山里应该也没信号吧。
她再左右研究了一会儿,选定了方向准备出发。抬脚之后她想想又转回来,再详细观察了这里的环境,并在刚才她“来”的草地上做了记号,这才开始了她的征程。
上路之后弘华倒安然了。毕竟对她来说,“流落荒岛”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只是这一次的起因比较荒诞而已。让她担心的反而只有一件事:就象黄琪琪说的,这一次她搞不好要声名大震。而且这一次的“不可抗拒因素”她要怎么跟人解释?一定当她胡诌,何况她又有那么一滴滴“素行不良”。恐怕真的不会再有团体敢收她了。怎么办?当独行侠?
一面胡思乱想一面东张西望,转眼走出十多公里,抬头从树缝间看看太阳,光芒已经开始收敛。刚才从收藏家家里出来时是四点左右,那么现在……
弘华抬腕一看。
咦?表停了?
这瑞士表跟着她这几年来,历经摔摔打打从没闹过脾气,这是怎么了?
弘华拨弄了一会儿,表上的指南针、经纬器等其他功能都没有问题,就是指针停在四点五十九分八秒的地方一动不动,另外日期显示窗也停在2001年8月2日上似乎不会动了。
弘华放弃修理。回去再到专卖店打听,看它是不是得送原厂维护。
再走了一会儿,夜幕降临,弘华解决多项个人问题后,挑了一棵合适的大树爬上去,居然美美睡到次日天明。
这次运气不坏,早上起来之后只走了差不多十公里就远远看到一户农舍,掩映在草木篱笆间,看来颇具古意,隐约可以看到有人正在院里移动。
弘华精神一振,快快地跑过去。
还差三米,从篱笆间看到是一个大叔正在院子里挥锄头。
弘华连喊两声:“大叔!大叔!”两步跃到低矮的篱门前。
那男人闻声停手,扶着锄头转过身来
弘华到嘴边的话忽地吞回去了,呆楞了好一会儿没言语。
现在的农民伯伯时兴穿得这么……有格调吗?
农民伯伯先开口了:“姑娘,适才召唤,可有事否?”
弘华头皮一阵发麻。
这么离谱?
但多年来与老爸转文的成果使她在思绪混乱的同时还是下意识答了一句:“然也。”
“敢问何事?”
弘华直瞪对方,不能开口。
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一切透着诡异?
农民伯伯脸上分明显出狐疑不耐的神色。
这时弘华的魂魄忽然回来了,虽然觉得荒唐她还是恭恭敬敬问出她心里此刻最大的问题:“在下唐突,只想打听一事,还请切莫见怪。敢问……今时……是何年何月?”
农民伯伯瞪了她几秒钟,忽地哈哈大笑起来:“妙!问得妙!今夕何夕?姑娘,你这一问还真问倒老夫了。”
咦?弘华把本已瞪大的眼睛瞪得更大。什么意思?难不成他也混得不知岁月了吗?
正惊疑间,一个大娘从里屋出来,笑道:“你这老头子,人家姑娘问你日子你好好答就是了,又要扯你那酸臭的大道理了不是?”
那大叔也笑道:“她问这今夕何夕,你听这岂不是妙得很吗?”
笑着又转而对弘华道:“当今世道,你问到年月,还得看你认的是哪一家的年月。”
弘华发愣之后又再一愣。怎么每家的年月还会不一样吗?
那大叔并不等她回答就自顾道:“月份嘛,现今已入六月,六月初八。这年份嘛却不易答了。今年是丁巳年,若是问年号,那是显德四年,也是广政二十年,也是保大十五年,又叫乾和十五年。对了,按新近那刘家的算法,今年也是天会元年。实是不一而足,你走到哪家的土地,就按哪家的算。”
弘华这一次呆在原地足有一分钟,那一大串的年号在她脑子里飞来飞去无法吸收。
“天会……广……政……”
她忽地惊跳起来,声音止不住地抖,
“显德四年!!~ ~ ”
古代!?
唐后乱世!?
这些词一冒出来,弘华登时感到手脚无力,脑袋也胶着了。
“姑娘,你可是有何不妥?”
弘华的眼睛在漫无目的乱转了半天之后对上面前这两双疑惑慈善的眼睛。
“敢问二位……”她的声音继续发着抖,“当今周天子,可是……可是……柴……郭荣?”
那大叔与大娘惊愕地对视一眼,一时没有回答。
“不……不是?”
那大叔犹疑道:“据老夫所知,当今周天子名讳确与姑娘所言一般,只是鲜有直呼此名者。”
弘华忽然不抖了。
离谱!
太离谱!
她不能接受!
弘华再略呆了一会儿之后,忽地抬起头来:“请问二位,左近可有村庄集镇?”
那大娘往小路那头一指:“沿此路去五里是谢家村,再行二十里便有市镇。”
“多谢二位。”弘华胡乱行了个礼,便飞一般地向那小路奔去。
只五分钟后,弘华就看到了谢家村。
她在村口呆站了几分钟,看着村里的房屋和来往的村民,然后没有进村,转身沿着土路又是一路飞奔。
路逐渐变得宽敞,路上行人也多了起来。
弘华努力地镇定心神,强迫自己不旁视不侧听,直到她面前出现了一座高高的城门。
门上赫然是“姜州府”三个大字。
……
弘华坐在路边的石阶上,呆看着眼前的熙来攘往。
这城镇仍然残留着战乱所造成的痕迹,不过眼前看来似乎颇为平定,繁盛不足却也热闹有余了。
看看来往的行人、街边的商贩,再看看连绵的建筑、各式的店铺,弘华忽地叹了一声。
算了,不管多么离谱也只好认了。
她可不是什么人物,不会有人拿这么大的阵仗来哄她玩儿或是蒙骗她的。那种事只有在古龙或是卫斯礼的小说中才会发生。既然不能抱那种希望,就只能面对现实。
哀怨了一会儿,弘华忽然笑出来。
她是那种有点少根筋的人,面对的情况越恶劣或是越奇怪,她越是“事不关己”。刚才的震惊慌乱都消失了,她生出一种台下看戏的感觉,只觉得荒诞。想起以前她曾经说过,如果让她回古代亲眼看看四大美人、三皇五帝、秦皇唐帝或者是红王康熙,那她甘心用全副家产来换(虽然她本人是没什么家产就是了)。没想到老天如此遂人愿,这样离谱的心愿也能实现,不知道该不该高兴?
正天马行空地胡想,一个明显的生理反应让她所有的脑细胞瞬间全转换到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上来:她现在拿什么来填饱肚子呢?
四处都有摊点食肆,她身上有钱,可是她猜各位大小老板应该都不会前卫到肯收一千年后发行的第四版人民币。先前太惊慌所以忘记了,现在一注意到登时饥饿难耐,算一算她有十多个小时没有进食了,而且还进行了大强度运动。
她左右张望,心头努力盘算。她向来对自己的求生能力很自信,相信就算流落他乡也能生存,可是这次“流落”得太远了,距离不仅是空间上的还有时间上的,还真不大踩得住盘。
想了半天她又叹一声,站起身来。这社会对她来说实在太陌生,还是山里容易活命一点,看来只好先回山林里去解决粮食问题再说。
她开始拖着脚步往回走。可以后怎么办?难不成一直在山里当野人?怎么才能回家?干脆再回那个“来处”看看吧,兴许能发现先前忽略的线索回到未来呢。
正打算着,前方穿来一阵清脆的哭叫声,迅速地逼近。
她下意识抬头,没看到什么,却有某个不明物体猛地撞到她腿上。再一低头,原来是一个约六七岁,衣着精致的小男孩儿。刚才那猛力一撞让他反摔在地,于是就坐在地上继续号啕大哭。
弘华连忙蹲下来,试图扶他,一面柔声道:“小弟弟,哭什么?摔痛了吗?”
那孩子却不合作,扭动着不肯起来,哭得更是声嘶力竭,震天动地。
弘华被他哭得心头大乱,看他涨红的小脸更是揪心。但无奈使尽浑身解数还是不能止住他的哭势,反似愈演愈烈。
正不知如何是好,弘华注意到这孩子一直半举着右臂而且剧烈地颤抖甩动着。
受伤了吗?弘华用力抓起他的右手,不见伤口,衣袖上也没血迹,但却感觉他的小手在自己手中止不住地挣扎抽搐。
弘华抓紧他的手,左手拉起他的袖子,登时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那孩子白嫩的小手臂上吸附着一只丑恶肥腻的怪虫,虫身暗红近黑,下方紧贴着孩子的皮肤,似是连在一起无法分离,而近旁的皮肉已微微发黑。
弘华头皮发麻,想为他拿掉虫子却不知如何下手。
不过说起来这虫的样子……弘华心念电转,忽地一惊。
就这么片刻犹疑间,却见那虫四周的皮肉又明显黑了几分。弘华未及多想,反手抽出腰上的瑞士军刀,拉出刀片便冲着那虫一刀削了下去。
不偏不倚,孩子臂上那片发黑的皮肉连着那虫被整个儿削了下来,正落在那孩子胸前佩带的小荷包上。
刚围拢来的人们齐齐惊叫一声,那孩子却不哭了,怕是吓呆了,傻傻看着自己臂上白生生的伤口。
片刻之后,殷红的血从那大伤口上浸了出来,顿时红成一片。
那孩子抽泣一下之后,忽然惊天动地地哭出来,那声势比方才还猛上许多。
弘华刚才一心只想着把虫子去掉,立刻就下了手,等活活削下一片肉来,看到血再加上这一声大哭,立时吓得手足无措,抓着那孩子的手握也不是放也不是。
伤口上血还在源源不断往外冒,弘华忽的醒过劲,手忙脚乱地把背包放下,从里面翻出微型急救箱,找到药物洒在伤口上。
这时一阵急切的呼叫声传过来。
“天惜!天惜!”
随着呼叫声迅速逼近,两个男人拨开人群冲了进来。
一见地上的孩子,那两个男人立刻收住脚步直扑过来。正抓着绷带要把伤口绑紧的弘华被他们猛地一撞,跌坐在一边。
那孩子抬起一张哭花了的小脸,在哭泣的间隙想喊句什么,却抽噎得厉害,出不了声。
两个连喊几声,抱住那孩子,待看清他身上的鲜血和荷包上的皮肉,登时大惊失色。
其中一人抬头,急怒地向弘花和四周的人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何人伤了我家天惜?”
“我……”弘华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旁边的人却七嘴八舌答道:“韩公子,正是这女子,不知何故适才用刀削了小公子手臂。”
抱着孩子那人怒极:“你这疯妇!怎敢伤我家天惜!”
弘华慌了,正要辩解,又一队人从人群外冲进来围在那两个男人身边,看来象家丁模样,一见眼前情形也都是一惊。的9b8619251a19057cff70779273e95aa6
两个男人中较年轻那个道:“二哥,呆会儿再理这疯妇,天惜伤重,还是快寻大夫才是!”
被叫“二哥”的狠狠瞪了弘华一眼,对家丁道:“先将这疯妇绑回府中!”说完两人便抱起那孩子急急去了。
“呃!不是这样!”弘华还想辩解,那些家丁已经凶神恶煞地围拢来。弘华一转念,抓紧她的口袋,但来不及再盘算什么已经被一左一右架了个动弹不得。
一路挣扎喊叫,但实在强弱悬殊,弘华还是被架了几条街,从侧门进了一户大院。一个家丁拿着一根绳子过来。
“不行!你们不能绑我!要讲道理啊,原因我都说了,怎么不听人解释!……”
弘华还在大叫,那些家丁不由分说把她绑成扎扎实实一个粽子,丢进一间堆放柴火杂物的木屋,锁门去了。
弘华挣扎着起来,蹦到门边,用身体撞门,那木门却十分结实的样子,再大喊了半天,外头却是一点响动也没有。
弘华跳累了,只好瘫坐到旁边的柴堆上。
被绑在柴房,这种情节电视里看得多了,但是亲身体验可没有看看那么轻松。过了十多分钟,弘华已经觉得全身疼得要命。
“要死了,我又不是什么危险份子,门都锁了还绑那么紧做什么?”弘华一面嘟噜着,一面尝试从口袋里摸她的瑞士军刀,无奈实在绑得太结实,挣扎了半天连袋子都碰不到,只是把被绑的地方弄得更痛而已。弘华叹口气,又在屋子里蹦了一圈儿,还是找不到任何可利用的工具。她再叹一声,下意识想瘫下去,可身上紧棒的绳索随着她这一弓身又是一紧,登时火辣辣的疼。
弘华弹起来,无可奈何之下,再蹦到一边,找了个合适的位置,象根柴一样直挺挺地斜倚在柴堆上。
过了不知多久,身上的疼痛都快麻木了,弘华心里一阵悲凉,正要感怀身世,却听哐当一响,门忽然开了,刚才的家丁走进来。
弘华弹了两弹,没能直起身来,那几个家丁却连忙跑过来扶起她,手忙脚乱地给她松了绑。弘华忙不迭地舒展四肢,又是一阵火辣辣的疼,但毕竟不那么难受了。
一缓过劲儿来,她连忙道:“你们家主人在哪儿?我要解释一下。”
为首的那个恭谨答道:“我家主人正在偏厅等候,姑娘请随我来。”
弘华惊讶于他态度的转变,还是松了一口气,迈开软绵绵的双脚,一瘸一拐地跟着他去。
穿过几个院子,进了一间房,就见刚才街上看到的那两个男人正站在屋里。一见她来,都是一拱手,一个连忙招呼到:“姑娘,适才得罪了,先请这边坐。”另一个则大声唤道:“大哥大嫂,那位姑娘来了!”
话音刚落,门帘一动,一对中年夫妇样的人,还有一个着长袍的老者先后从里屋出来。
那中年男人拱手道:“便是这位姑娘吗?”接着对那老者道:“先生请。”
那长袍老者走过来,手上拖着一张纸,上面是先前弘华削下来那片皮肉,血迹已干,上面的虫子也脱落了下来,滚在一旁,象是死了。
“姑娘,小公子这片皮肉可是你削下来的么?”
弘华有些心虚:“是我,我当时……”
那老者打断她:“姑娘可是认得这此虫吗?”
“认倒不认得。只是听闻过一种虫子,跟它很象。”
“如此说来姑娘倒真是胆大心细了。”那老者向那中年夫妇道:“此虫唤‘血魅’,大毒之物,幸而此物仅于城外毒沼间方可存活。此物噬人畜则紧附于皮肉之上,不能驱逐,且触肉即腐,一时半刻便能致人死命,药石无医。老夫曾见闻有人遇此虫,唯有即时断手削足,或可保命。但此虫老夫也是多年未见了,常人不识此虫,因此遇之者多是不治。”
弘华在旁边听得一愣一愣的,什么“血魅”,听都没听说过,刚才看到那恶心的虫子只觉得和在生物记录片里看到过的滴子虫很相似,记得片子里说这种虫毒性猛烈,中毒的人若不能及时手术很快没命,所以一急就下了手,等手起刀落她自己也吓了一大跳,自认闯了大祸,正不晓得如何善后呢,听这老头子,呃,老先生这么一说,莫非……
那边那老者继续道:“方才老夫看到小公子之伤也道何人下此毒手,待见此虫方才明白。小公子不知从哪里惹来这等毒物,幸得遇上这位姑娘及时削了腐肉,除去毒虫,否则再晚一时半刻,莫说手臂,性命怕也无法保住了。”
一听到此,那中年男人忙向弘华施了一礼:“如此说来,姑娘原是高人,仗义出手救了小儿性命,韩某感激不尽。”他的夫人在旁边,也优雅地施了一礼。
弘华无言以对,只得连连摆手:“啊?没…没什么,没什么,小事而已,小事而已。”
街上那两个男人也围拢来:“对姑娘只是一时义举,但天惜是我家嫡传的命根,姑娘实在是我韩家的大恩人。”说着两人也是齐齐一揖,“方才我俩不识好歹,委屈了姑娘,还望恕罪。”
弘华目瞪口呆,想不到瞎猫真能碰上死耗子。从刚刚粽子级的待遇现在被围着当菩萨拜,所以说人生的际遇真是莫测啊。
韩家那一堆大大小小还在不停说着感激的话,那老大夫也赞她刀法精妙,削尽腐肉竟未伤及半分经脉。
弘华只能不停打着哈哈,心里说:要感激还不如快拿吃的来,她都快要饿得背过气去了。
这句话她没有说出口,但是她的肚子却代替她表示了。那一声响亮的“咕噜”声把那一堆声音都盖了下去,弘华本指望没有人听到,但从这一片突然的寂静来看愿望落空了。
那中年男人显然善于理事,微笑道:“天惜还要劳烦先生再加看顾,姑娘经这一番劳顿想也疲了,还是先略进薄食歇息一下,有什么闲话赔罪的稍后再叙吧。”
这话正中弘华下怀,连忙应着出了厅去。
看来这韩家的确富足,虽是战乱之时伙食还是很丰盛嘛。此地地理位置虽然不明,但大致是在中国西北部,虽然相隔一千多年所幸饮食结构倒也没有大的出入,弘华精神大振,吃了个风卷残云。再在几个仆婢的服侍下休整了一会儿,舒坦起来,有种因祸得福的庆幸感觉。
很快天色转暗,韩家设好了宴又来请她。席上又一番道谢赔罪,客套半天,弘华前前后后也搞清了大致状况。这韩家看来算姜州大户,中年男子正是户主韩道正,那孩子是他独子韩天惜,到街上找他的那两个男人是韩道正的兄弟韩檀和韩从诲,两人都是新近娶妻尚无所出,因此这韩天惜乃是家中独苗,又向受宠爱,宝贝得很,今天意外走失了片刻不料就遇了一番险。
宾主客套半天后,弘华发现韩家这三兄弟都读过不少书,礼貌周全加之性格豪爽并没有半点富人的坏习性,几位夫人也都是贤淑的女人,对她这个“恩人”礼待有加。
弘华窃喜,言语间努力投其所好,很快相谈甚欢。
聊到熟烙,韩家人问起她的来历,弘华考虑到身上的穿着,又考虑到前唐时就有大量色目人在中土出入,索性把自己说成是“归国华侨”,自幼生长于异邦,因父母双亡(老爸老妈不是要咒你们,反正这时候连你们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也还没有出生嘛),回到中土投靠亲眷,不料亲眷外移,一时没了着落。
弘华也不禁为自己高深的“文学造诣”沾沾自喜,不过是随口编得故事也能编得跌荡起伏、引人入胜,直听得韩家上下唏嘘不已。故事讲完,个人十分满意,这样遥远的来历,一来无从查证,二来就算自己的言行举止有什么不合时宜也很好解释,不容易露出马脚。
“当今乱世,时移事异,阔别多年自是不易寻访。姑娘可打听到贵亲下落了吗?”
“呃……”弘华的脑子飞快地转。不知道古代的彤山到底在哪个地方?对了!当时跟着考察团去彤山,快到的时候经过宁居,当地人曾说起,那里的古称是凤至,已有上千年的历史,那么算起来现在也许用的就是那个名字。
“我打听过,听说大伯已在七年前举家迁往凤至,我初归中土不辨东西,不知各位可听说过此地。”
韩从诲笑道:“巧得很,这凤至不仅听过还熟得很,大哥一位至交就居于此地。”
韩道正点头应和:“不过,凤至如今已是蜀地,乃是靠近边界的大城,近年那边战事频生,我与那知交也是数年不见了,姑娘想去访亲怕是不易。”
“哦?”弘华皱起眉头,“如此,倒教人不知如何是好。”
“不妨,”韩夫人微微笑道,“姑娘义气出手救了小儿性命,又与我家上下一见如故,若有什么为难之处也不必烦恼,我韩家必倾力图报。”
韩道正也豪气地一笑:“姑娘在此地既是无亲无故,若不嫌弃舍下简陋不如暂留于此,不知意下如何?”
弘华等的就是这句话,不由心中窃喜,借势说了一堆客套感激的话,便住了下来。
虽然没有席梦思古代的床也很舒服啊。弘华先在床上滚了一圈,然后坐起来打量这间客房,看起来坚固高大,布置得也清爽舒适,并不比现代的房子差多少。实在好运,这下子短期内的食宿问题都解决了,两天来难得有了片刻的安定,弘华半闭着眼,开始回忆发生的每个细节。
弘华把自己的百宝袋拎过来打开,把里面的东西一一拿出,又把刚换下的衣服里的东西也翻出来。很快东西摆了一床,弘华把它们一件件翻来覆去仔细琢磨。
手表、急救箱、军刀、驱虫水、手帕……好象没什么可疑。这些东西都是正牌厂家出品,有的还是名厂制作,但想来都不可能有“穿越时空”这种特殊功能吧。啊,对了,根据从书和电视中得来的经验,关键物往往是一些神秘古物。弘华努力翻找其中最“古”的物品。
是这个了。
全铜Zippo打火机,产于1937年,正是二战开始的年代。从旧货店淘到它的时候,老板还吹嘘说,它保留着那个年代的传奇。
弘华细细打量,一些什么硝烟啊、炮火啊、战壕啊、濒死的士兵啊,乱七八糟的联想片段在脑袋里飞。
想了一下,她屏住呼吸,轻轻点燃它。
火,静静燃烧。
没有怪事发生。
几十秒之后,弘华啪地关上机盖。怎么可能嘛,用它又不是一两年了。
可是,它已经是装备里最有历史的了,还有什么可疑物呢?弘华眼睛在那大堆东西上苦苦搜索。忽的眼前一亮,立刻伸出手去。
滚圆的一块石头,沉得超乎想象。淡青石面,泛着奇异的荧光,一眼看去分明乌沉沉的,盯着它时却又仿佛视线能够穿透着细腻的表面被吸到里头去。多看了一会儿,在灯火映衬下石面的荧光竟仿佛更亮了一分,笼着一层似有若无的淡白光华。
对了,这是跟地理队时采的石样。这东西比起Zippo古老了可不止百万年。但是一块石头有什么古怪呢?难不成真是外星人留在远古的时间转移器?
弘华抓着它敲敲碰碰掰掰弄弄,没找出什么关窍,又把注意力转到别的上头去了。
这样折腾了半晌,没得到什么确定的信息。弘华把所有东西,包括来时的衣服全塞回袋子里,放在枕头旁边。不管怎么样,这里任何一样都有可能是她回家的钥匙,在没头绪之前一个可能性都不能放过。
弘华再看一眼自己的百宝袋,吹灭灯火倒头睡去。
连日来的奔波让她迅速进入了梦乡。
......
峭壁
厮杀
崖边铁一般的黑色男子
他怀里看不到脸的红衣女人
大石上的少年将军
他转过头来......
这一次弘华没有急色地扑上去,只是静静看着,心里带着一点说不出来的……疑惑?
他微微笑了,用好听的声音喊出她的名字:
“弘华……”
“嗯?……唔……”弘华不明所以地应了一声,痴痴盯着他的嘴唇。
“弘华……”他又唤道。
风猛烈起来,他的声音仿佛被风扯散了,听起来开始不大真切。
“弘……华……”
“什么?”弘华竖起耳朵,走近一步。
风更大了。
他又喊。
“你喊的是我吗?”弘华急着确认,再走近一步。
他继续微笑,再喊。
弘华努力盯着他的嘴唇。
那是她的名字吧?是吧......
他只是一遍一遍,用相同的嘴型,
喊下去……
第五章 五色旗
在韩家暂时安顿下来之后,弘华开始学习。什么都需要学习,包括了解社会、政局、政治、经济、文化、民风、习俗,包括从头学习吃饭、睡觉、沐浴、穿衣、说话。
对,包括说话。虽然跟着老爸转文已有多年历史,但是,要知道相隔十年甚至五年,语言习惯就会有较大变化,各地方言更是千差万别,而五千多年的文言文历史里用语的变化之大是可想而知的。即使不说语法,光是许多字的读音就和二十一世纪差得十万八千里了。
弘华用了十天时间,才使自己说出来的话稍微“正常”一点,而不会引人侧目了。
弘华觉得自己运气还是不坏的,虽然掉进这个混乱的年代,但至少掉在了姜洲这个暂时平定的地方。因为归属已定,两年来没有战事的姜洲虽然谈不上经济复兴,至少是开始复苏了,生活条件还过得去,外加遇到韩家这样的好人家,弘华的日子过的还算不赖。
生活习惯是大大不同了,也没有电脑、电视、现代娱乐,但被迫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之后,精神、健康状况都还不错,外加有很多新鲜东西可学倒不太闷。
某一天,弘华在韩道正的书架上找到了在二十一世纪已经散失过半的《淮南子》时,觉得这趟时空旅行来得也就不那么冤枉了。
白吃韩家十天干饭后,弘华提出要出去赚钱。韩家上下一番劝阻,但弘华坚持不肯混吃等死,外带乘机深入了解民生,最后终于成功。
两天调查市场,一天精心策划,第四天,弘华找到了她在这个时代的第一份工作。
“吉云来”酒家的帐房。
在天时地利人和外加狗屎运的前提下她才得了这么份差事,虽然是“临时工”但工钱总算满好。经过第一天的一头雾水、第二天的手忙脚乱之后,弘华终于进入状态。
晚上,老板翻看着帐册,颇为满意。请这个小女子做帐房很有点逼不得已的成分,看来倒是压对宝了,帐目清晰,没有一笔错帐,比起先前的老帐房虽说经验全无,却似乎还更利落了几分。倒不必急着找新帐房了,这个继续用下去似乎不坏。
弘华站在一旁暗自有些得意,怎么说也是名牌大学高才生,打工经验也算丰富,这点小事还不手到擒来。
可是光当当帐房收入还是不够多,还有什么赚钱的门路呢?弘华继续琢磨。
再六天后,凭借韩家的介绍弘华又得到了一份“兼职”——给官府、商贾们客串“翻译”。
自从唐代起,中原就有了不少色目人、洋人涉足,因此各方面对通洋文者也就有了一定需求,但在这种地方这样的人却难觅一二。凭良心说弘华干这个还不够斤两,虽然老妈在英国古典文学方面很有造诣但并不代表女儿也有这等能耐,但毕竟受过熏陶,聊胜于无。至少大概意思还能连猜带蒙给弄出来的,即使常犯错,反正没人能发现,所以这桩独门生意还做得下去。“业务”不太多,胜在物以稀为贵,收入也满好。
这样前前后后,弘华找到了五六份“兼职”,生活格外充实起来。
一个多月后,对环境熟了,市场也了解了一些,弘华开始打别的主意。比如帮一些老板对他们的生产工具或技术做一点小小的完善。
做这件事的时候她分外小心,对历史文化的浓厚兴趣使她深深明白,一些生产程序上看来微小的变革很可能造成极大的时代影响,因此她确保所有的“改进”都必须是出于她自己的思考而不是来自对现代仪器、技术的照搬。当然思考的来源还是她脑中的现代科学知识,但她严格考量着,自己所做的改进只能是“量”的完善而不能是“质”的改变。
比如她帮助“云霓坊”改善织布机的轴承,提高适用性,但点到为止。一来她也没那个能力,最重要的是,纺织的发展兴盛是将来“衣被天下”的黄道婆同志该背负的大任。
另外她帮另一些大小作坊进行详细统筹计算,帮他们制定更完善的计划,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损耗,但每样都只做一半,留下足够的合理“漏洞”,对于技术的本质提高她则不发表任何意见。
在这个过程中她也学到许多东西,并且一再惊讶的发现古代的生产经营中也有着相当多的精妙睿智之处,其中的一些甚至是现代人也不能企及的。虽然早知古人智慧惊人,但很多事若非亲身体会是万万无从知晓的。于是她开始幻想回到未来后以此写论文甚至写书的可能性了。
这一类工作不怎么费力,但由于效果明显,回报相当高。而她本人也很快小有名气。
这种名气与广泛的社交又给她带来新的机会,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她发现一位巨贾有意于一桩大生意,赶紧牵线搭桥、出谋划策,点子都外行生嫩得很,但通过好一番曲折居然促成了此事,生意的规模也翻了一番。这次的“商务中介”角色扮演得还算成功,为她带来了未曾想象过的一大笔收入。
在这样的不断折腾中,她的荷包迅速膨胀起来,连韩家三兄弟也不免惊讶于她捞钱的本事,视为奇人,赞赏之余更是相投了。
赚了钱、学到东西,各方面都有所斩获,弘华过得有点飘飘然,但毕竟没忘记自己的中心思想:回家。
转眼快两个月过去了,弘华在拼命捞钱之余抽时间去了那个“来”时的草地几次,做了地毯式的搜索与冥思苦想,一无所获,逐渐失望了,猜想那里不过是一个随机的“出口”。
那真正的“门”在哪儿呢?希望好象只能放在彤山了。
那边韩家兄弟也尽力地通过各方关系为她打探去凤至的途径,但迟迟没有收获。
这一天,韩家来了一位稀客。
来人是韩家旧识,说他是稀客,只因此人先前已移居蜀境,却不知如何过来的。一番叙旧之后,韩道正打听起客人过境的门道,特地被邀来陪坐的弘华自然十分在意。
听那客人说完,众人却又失望了。原来他两年前因故到了临国南平,两年来辗转经过了多个国郡,这月初才回到了故土。就是这样曲折的路径,一路行来也尚不易。
寄望虽是落空,但接下来,在心不在焉听韩家兄弟与来客的闲谈中,弘华却得到了某些讯息,灵光一闪。
“你要穿混岭?”韩道正一脸惊讶。
“正是。”弘华从怀中掏出央人寻来的一副边境地势图,展开在桌案上。
“韩先生请看。”弘华在图上指点着,“从此处穿岭而过,便接玉山。那日听闻客人言道,在那近旁未见边哨,我打听过,玉山脚下至霈阳左近的洲县正犯兵祸,关防早已混乱,玉山荒凉,更是多年未设驿哨。如此,出玉山北坡即可入霈阳,先前所忧过境之难自可轻易化解。”
韩道正细看那图半晌,点头道:“这倒是一条巧径,但未免太险了。”
“是啊,”韩从诲接道,“这一路尽是荒野之地,因此边防虽紧也无人想到这条道上来。混岭、玉山都是严峻之势,无路可行,如何穿得过?”